中国戏曲学院是新中国成立的第一所戏曲学校,也是迄今为止全国唯一一所独立建制的培养戏曲艺术高级专门人才的大学,是中国戏曲教育的最高学府。学院以其专业最完备、培养体系最健全、优质师资最集中、输送高端专业人才最多、业内贡献最大,在全国戏曲教育领域中发挥着引领和示范作用,被誉为“中国高端戏曲人才培养的摇篮”。
学院设有京昆系、表演系、导演系、音乐系、戏文系、舞美系、艺文系、思政部、继教部、中国京剧优秀青年演员研究生班等10个教学单位,3个教辅机构,14个管理机构及附中,构建起戏曲中等教育、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以及继续教育、留学生教育人才培养体系,剧种覆盖面持续拓展,内涵、特色、差异化发展不断深化。
因学院事业发展需要,秉承“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依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敬业精神和道德修养,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应聘者应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或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培养方式为非定向,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普通高等学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及两年内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其中应届毕业生及两年内离校未就业毕业生须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无补考记录。京外生源毕业生限北京地区高校,且符合北京市规定的进京条件。留学归国人员应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
(五)应聘大学教师岗位的人员,入职后须参加并完成岗前培训,按期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过了取证期限仍未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者,按《中国戏曲学院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相关规定执行。
(六)应聘人员入职后有试用期。其中初次参加工作的人员试用期为一年,其他人员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后将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人员将予以解聘。
(七)对受到过行政拘留及以上处罚、参加过非法组织或受到过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一律不予招聘。
(八)符合回避制度要求。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及负责招聘工作的相关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关系的岗位。单位负责人和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二、招聘岗位和具体资格条件
在符合招聘基本条件前提下,还要符合各招聘岗位所需的其它岗位资格条件。(详见附件)
三、招聘程序
(一)受理应聘人员申请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受理应聘人员申请,受理应聘材料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8日。(具体见报名方式)
(二)资格及岗位条件审核
学院人事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各招聘部门对应聘人员岗位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将以电话、短信或邮件等形式通知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参加后续考核。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恕不回复,敬请谅解。考核期间将对应聘人员岗位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复审不合格者,随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核
1.考核分为:学院笔试(含心理测试)、岗位专业考核、综合考评。学院笔试为资格考试。岗位专业考核根据岗位性质不同,包括面试、笔试、试讲、实操等形式,考核将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线上或线下方式进行,具体方式将在考核前以公告形式发布。考核依据考试成绩排序记分。
2.教师岗位:学院笔试成绩合格后,参加岗位专业考核。按照岗位专业考核成绩由高到低1:3的比例确定参加综合考评的人选。
3.非教师岗位:学院笔试成绩合格后,按照分数由高到低1:5的比例确定岗位专业考核的人选,考核合格后,按照岗位专业考核成绩由高到低1:3的比例确定参加综合考评的人选。
(四)确定拟聘人员
1.依据综合考评成绩、政审情况、体检结果、上级下达的进京指标限额,按照“择优录取”的原则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学院网站公告栏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
2.拟聘人员名单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办理聘用手续,最终落户、聘用事宜以上级单位的正式批复为准。
3.招聘进程及相关通知、信息将在我院官方网站公告栏公布(网址:http://www.nacta.edu.cn),请应聘者及时关注。
四、报名方式及要求
(一)报名方式
1.请应聘人员点击链接http://lxi.me/c1ohb,填写相关报名信息,并打包上传相关附件,附件大小不超过30M。附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A.个人简历;
B.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归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扫描件);
C.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扫描件);
D.获奖证书、各种认证证书(扫描件);
其中,应届毕业生及两年内离校未就业毕业生还需提供以下材料的扫描件:
E.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F.成绩单(学校教务部门或研究生管理部门盖章,其中必修课程无不及格,能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
2.选择所要应聘的岗位报名,每个应聘人员限报1个岗位。请务必在规定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报名,报名截止后将不再接收任何报名材料。本次公开招聘只能通过指定方式报名,其它报名方式概不受理。
3.接到参加“综合考评”通知后,需提供以下材料:
A.本人常住户口簿原件、复印件(集体户口需提交本人页原件、复印件和加盖单位户口管理部门公章的首页复印件);
B.已取得学历学位原件、复印件(归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
C.应届毕业生及两年内离校未就业毕业生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成绩单的原件、复印件;
D.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人事档案存档证明;
E.有工作经历的人员需提供全部的社保个人权益记录;
F.个人简历。
以上原件人事处审核后退回,其他应聘材料不予退还。
(二)报名及应聘要求
1.报名时不按要求报名、提交材料的,将取消应聘资格;
2.应聘者需确保提供的材料真实准确,一旦发现材料存在虚假不实之处,将取消应聘资格;
3.应聘过程中如有其它违反规定的行为,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相关规定处理。
五、聘用待遇
中国戏曲学院为北京市属高校,享受北京市事业编制待遇,按照北京市和学院相关规定支付薪酬。社会保险、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等按国家和北京市相关规定执行。
六、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万泉寺400号,中国戏曲学院,邮编100073;北京市房山区窦店镇白草洼66号,中国戏曲学院附中,邮编102400。
联系人:
赵老师(大学),联系电话63337377;
程老师(附中),联系电话63554259。
中国戏曲学院人事处
2024年1月18日
附件: